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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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书山与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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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6民初37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李书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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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1-03-08 | 2021-06-30 |
2 |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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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1820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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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10 |
3 |
刘树清与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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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32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刘树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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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10-13 |
4 |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人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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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004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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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06 | 2020-12-28 |
5 |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德生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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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7执1817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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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9-07-05 | 2019-12-02 |
6 |
梁诗颖与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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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13569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梁诗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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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6-26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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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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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6民初112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人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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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4-26 | 2020-12-28 |
8 |
深圳宏达工艺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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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3民初1991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宏达工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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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11-17 | 2018-11-27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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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6执18206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16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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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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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之一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当事人- 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星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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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之一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星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星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的《深圳星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暨2020年度第一次定期董事会)会议决议》不成立。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公布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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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
2 |
(2020)粤0304民初2791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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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7915号 | 公司决议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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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7915号之一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被告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的《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暨2020年度第一次定期董事会)会议决议》不成立。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本公告于当日刊登于本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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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
3 |
(2020)粤0306执2816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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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28160号 | - |
原告-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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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8160号高军伟: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责令退赔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刑初400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81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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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
4 |
(2020)粤0304民初2791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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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7915号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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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27915号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海星湾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第三人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4点30分,请你们在开庭前20分钟到本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十二日联系人:李助理联系方式:0755-2198158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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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
5 |
(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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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星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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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9240号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星窝青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星湾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湾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各一份,证据各一套。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审判员为单琪,适用独任普通程序。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时15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公布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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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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