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泸江地税稽罚告〔2017〕9号 | 江阳区地税局稽查局 |
(一)对你单位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0.5倍的罚款11,539.58元。(二)对你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17-12-08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