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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不老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9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9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6
    • 送达公告 9

    法律诉讼4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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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民终99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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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12-05 2020-03-24
    2

    云南琛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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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02执5873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云南琛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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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9-09-12 2019-10-09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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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民初17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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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22 2019-04-22
    4

    云南宁祥丰登投资中心与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大理东方庄园香料种植开发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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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民初25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云南宁祥丰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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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1-10 2019-03-14
    5

    严乙城与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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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1356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严乙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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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8-08-08 2019-06-11
    6

    严乙城与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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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135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严乙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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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8-08-08 2019-05-11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昆明辉腾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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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执异3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异议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申请执行人-昆明辉腾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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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8-03-06 2018-10-14
    8

    严乙城与陈琳仁、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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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执76号之三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严乙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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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8-02-26 2018-03-05
    9

    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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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云0102民初938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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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7-11-12 2017-11-13
    10

    云南琛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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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677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琛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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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7-11-08 2017-11-11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云民终999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陈琳仁 蒋亚娜 刘俊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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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G42 2020-02-27
    2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严乙城 被告-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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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G10 2018-04-29
    3 - 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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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 昆明仲裁委员会 - 2018-02-02

    失信被执行人6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云0102执502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1-14 详情
    2 (2019)云0102执470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1-11 详情
    3 (2018)云0102执524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23 详情
    4 (2017)云0102执2157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6-21 详情
    5 (2017)云0102执1396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全部未履行 2017-04-19 详情
    6 (2017)苏0591执76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全部未履行 2017-01-11 详情

    送达公告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云01民初244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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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云01民初24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洪家华 被告-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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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民初2441号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洪家华诉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洪家华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云01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1308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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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6
    2

    (2018)云01民初17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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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民初17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被告-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蒋亚娜 陈琳仁 刘俊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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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民初1755号陈琳仁、刘俊辉:本院受理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诉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蒋亚娜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8)云01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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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6
    3

    (2018)云01民初17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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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云01民初17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当事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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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民初1755号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蒋亚娜、刘俊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云01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借款本金23499895.64元及截止2017年10月20日的利息、罚息603714.02元,并支付自2017年10月2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23499895.64元为本金,按《小企业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计算);二、如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有权以其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B-4-2-2地块;土地证号:昆国用(2012)第00634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呈(高新)他项(2014)第00013号)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在25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告陈琳仁、蒋亚娜、刘俊辉按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金额对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琳仁、蒋亚娜、刘俊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2926元,由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担3520元,由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蒋亚娜、刘俊辉负担16940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蒋亚娜、刘俊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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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4
    4

    (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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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严乙城 当事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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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6号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本院已立案受理(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6号原告严乙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一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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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6
    5

    (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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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严乙城 当事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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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7号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陈琳仁:本院已立案受理(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7号原告严乙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一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云0102民初字第13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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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6
    6

    陈琳仁、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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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苏0591民初38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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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琳仁、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苏0591民初3822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严乙城与陈琳仁、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591执7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江福禄联系电话:0512-6660323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邮编:215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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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23
    7

    (2017)云0102民初3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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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3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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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354号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云0102民初第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货款947500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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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1
    8

    (2017)云0102民初677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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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677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云南琛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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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2017)云0102民初6771号云南琛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款项30000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30时在本院三楼第七法庭(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65号)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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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2
    9

    (2017)云0102民初3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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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0102民初3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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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0102民初354号云南东方不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偿贷人民币94750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昆明市气象路振华制药厂四楼)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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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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