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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益维汽车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津路501号U2库
    • 简介:-
    • 行政处罚 4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经开公(白)行罚决字[2018]11386号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9月17日9时34分许,民警对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津北路501号的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2017年起,自行招用保安员并开始保安服务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以上事实有孔新新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书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你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公安机关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现公安机关对你公司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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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9 详情
    2 (杭)安监支罚〔2018〕2 号 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委办)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杭)安监支罚〔2018〕2号被处罚单位: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津路501号U2库  邮编:310000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2018年1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的油漆仓库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要求在仓库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检查还发现,你单位明知涂装车间喷漆岗位存在甲苯等职业危害因素,却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谢功平、王元涛2名喷漆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就安排其从事喷漆作业。上述行为属于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及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你单位未在油漆仓库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第三十二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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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6 详情
    3 杭经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16000220号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现查明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消控主机存在故障,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7年7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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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杭经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16000219号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现查明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厂房间搭建钢棚,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7年7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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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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