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桐卫公罚〔2021〕100号 |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
被处罚人:杭州未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7YK664W2021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地址:浙江省桐庐县旧县街道合岭村张家舍)布草间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布草间布草柜无柜门,安放布草的柜子中摆放水杯、帽子、纸巾等物品。以上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为此我局于2021年7月6日对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综合调查及证据,最终认定以下违法事实:2021年7月6日,你单位待顾客使用的布草未按规定保洁(涉及用品用具1种)。你单位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规定,应当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进行行政处罚。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环境卫生类A.4“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涉及1种用品用具的,违法程度较轻,警告,罚款600元以下”的规定,考虑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经合议,我局最终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学圣路337-353号,帐号:19065101040001172,帐户:桐庐县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桐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桐庐县 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起
...
展开
|
2021-08-02 | 详情 |
2 | 桐市监罚处字〔2021〕224号 |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扣押的7罐汤达人酸酸辣辣豚骨面(详见财务清单:物字[2021]0604262号);二、没收违法所得10.7元;三、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3010.7元,上缴国库。 收起
...
展开
|
2021-07-01 | 详情 |
3 | 桐卫公罚〔2020〕027号 |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
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收起
...
展开
|
2020-09-24 | 详情 |
4 | 桐卫公罚〔2019〕078号 |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
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收起
...
展开
|
2019-07-03 | 详情 |
序号 | 登记编号 | 出质人 | 质权人 | 出质股权数额 | 状态 | 股权出质日期 |
---|---|---|---|---|---|---|
1 | 430811201912100003 | 杭州未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多彩维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0万元 | 无效 | 2019-12-1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