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博雅管理

    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8
    • 法院公告 5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沈阳市叶华金银店与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叶华金银店 收起

    ... 展开
    - - -
    2

    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沈阳市叶华金银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沈阳市大德祥商行与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沈阳市大德祥商行 收起

    ... 展开
    - - -
    4

    王景与辽宁兴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王景 收起

    ... 展开
    - - -
    5

    毕多娇与辽宁兴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毕多娇 收起

    ... 展开
    - - -
    6

    李莹与辽宁兴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李莹 收起

    ... 展开
    - - -
    7

    丁宇与辽宁兴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丁宇 收起

    ... 展开
    - - -
    8

    陈宁宁与辽宁兴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宁宁 收起

    ... 展开
    - - -
    9

    董潇与辽宁兴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董潇 收起

    ... 展开
    - - -
    10

    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大连普兰店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等破产撤销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破产撤销权纠纷

    原告-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普兰店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辽01破38-5号 -

    被告-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版 2020-10-24
    2 - -

    -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版 2020-09-10
    3 - -

    -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版 2020-06-01
    4 - -

    -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版 2020-03-31
    5 - -

    - 收起

    ... 展开
    破产文书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版 2020-01-22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苏0591执4225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9-05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12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民初12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货款918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5910元,合计964110元。二、被告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42元,由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9-04-30
    2

    原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苏0591民初12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苏0591民初12231号原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葫芦岛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博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918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5910元;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19-01-0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