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148号 | 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2017年10月4日,我大队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新优路96号底层东侧的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将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停产停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11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2 | 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151号 | 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2017年10月4日,我大队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新优路96号底层东侧的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11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3 | 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152号 | 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2017年10月4日,我大队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新优路96号底层东侧的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嘉兴亿里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11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