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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乐智能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北二路28号豪威大楼三层A区北侧001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409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13
    • 送达公告 152

    法律诉讼40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张峰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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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04执392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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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021-04-21 2021-04-27
    2

    重庆市晨赫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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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3财保2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重庆市晨赫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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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1-02-03 2021-03-25
    3

    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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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执7857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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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1-01-20 2021-03-18
    4

    广州市城壹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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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18557号 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城壹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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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1-01-19 2021-06-28
    5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福永支行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张玉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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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民初265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福永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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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1-10 2021-05-18
    6

    重庆市晨赫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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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03财保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重庆市晨赫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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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1-01-04 2021-03-25
    7

    宋会荣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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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2672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宋会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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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8-15
    8

    余卫东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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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265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余卫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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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1-01
    9

    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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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105民初1026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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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0-12-14 2021-02-28
    10

    梁蕴琦与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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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94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梁蕴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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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14 2021-01-01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渝0103民初3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晨赫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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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G40 2020-11-10
    2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晨赫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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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G93 2020-06-30
    3 (2019)渝0108民初27469号 劳动争议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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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G61 2020-06-02
    4 (2019)渝0108民初2746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龙杰 被告-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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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G106 2020-01-14
    5 (2017)鄂0192民初370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富友万得(武汉)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仁志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美季悦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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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G24 2019-09-24
    6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富友万得(武汉)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仁志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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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G48 2017-12-19

    失信被执行人13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104执21819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1-07-12 详情
    2 (2021)粤0104执20310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24 详情
    3 (2020)粤0305执13033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9-29 详情
    4 (2020)粤0305执9612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7-23 详情
    5 (2020)粤0305执8245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6-29 详情
    6 (2020)粤0303执1049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09 详情
    7 (2020)粤0305执4168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4-07 详情
    8 (2020)粤0305执415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4-07 详情
    9 (2020)粤0305执377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3-31 详情
    10 (2020)粤0305执3718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3-30 详情

    送达公告15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05执2875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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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5执2875号 -

    原告- 覃思维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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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5执2875号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覃思维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7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05执28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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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4
    2

    (2021)粤0305执14778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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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4778号 -

    原告- 黄舟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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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4778号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舟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4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47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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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8
    3

    (2021)粤0305执13777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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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3777号 -

    原告- 彭路娟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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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3777号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彭路娟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98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37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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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9
    4

    (2021)粤0305执13907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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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3907号 -

    原告- 朱运红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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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3907号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朱运红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619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39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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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8
    5

    (2021)粤0305执12839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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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2839号 -

    原告- 罗新平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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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2839号之一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罗新平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只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3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28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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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7
    6

    (2021)粤0305执1321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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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3210号 -

    原告- 王义红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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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3210号之一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义红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34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32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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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6
    7

    (2021)粤0305执13208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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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3208号 -

    原告- 胡绍红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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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3208号之一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胡绍红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1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32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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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6
    8

    (2021)粤0305执13228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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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3228号 -

    原告- 朱运超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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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3228号之一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朱运超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58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32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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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6
    9

    (2021)粤0305执1290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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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2901号 -

    原告- 张正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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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2901号之一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正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361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29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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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1
    10

    (2021)粤0306执17687号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张玉红执行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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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1768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 当事人- 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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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17687号深圳市来乐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张玉红: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265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176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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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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