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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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思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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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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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20执4765号 | - |
申请执行人-上海思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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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07-28 |
2 |
上海思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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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20民初505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上海思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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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1-03-04 | 2021-03-31 |
3 |
陶红霞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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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5执22013号之一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陶红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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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12-25 | 2021-01-04 |
4 |
陶红霞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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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5执22013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陶红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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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1-01-04 |
5 |
陶红霞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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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15民初452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陶红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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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9-10-06 | 2020-03-31 |
6 |
叶兴发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上海绿地澜湾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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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沪民申214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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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2-22 | 2019-07-02 |
7 |
叶兴发诉上海绿地澜湾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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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民终122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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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0 | 2018-05-02 |
8 |
叶兴发诉上海绿地澜湾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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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民终122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叶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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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0 | 2018-04-10 |
9 |
上海绿地澜湾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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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17民初272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叶兴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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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7-08-21 | 2018-05-02 |
10 |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与周承专、丁军华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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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松执字第608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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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16-01-04 | 2016-09-1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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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沪0117民初1258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被告- 潘祥云 石海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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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G02 | 2018-04-17 |
2 | (2016)沪0117民初1258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被告- 潘祥云 石海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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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8-04-08 |
3 | (2016)沪0117民初1258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被告- 潘祥云 石海南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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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7-08-28 |
4 | (2016)沪0117民初1258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被告- 潘祥云 石海南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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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G18 | 2017-07-13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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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沪0120执4765号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09 | 详情 |
2 | (2020)沪0115执22013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9-14 | 详情 |
3 | (2019)沪0117执1679号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3-12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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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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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民初34855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铮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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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民初34855号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铮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支付建筑工程款188,847元及逾期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你司应当于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下午13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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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
2 |
送达裁判文书——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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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2632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沪民初号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韩乙四哈格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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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26324号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沪0104民初26324号原告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第三人韩乙四哈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及韩乙四哈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251号东部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并将上述房屋返还给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二、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及韩乙四哈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使用费(2020年2月1日至房屋返还之日,按照每月17,647元标准计算);三、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60,000元;四、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及韩乙四哈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燃气费3208.7元;五、驳回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51元,公告费260元,共计8011元,由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00元,由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负担2791元,由韩乙四哈格负担212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一审本案受理费同等金额向本院预交上诉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1日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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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
3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韩乙四哈格、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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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2632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 韩乙四哈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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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26324号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韩乙四哈格:本院受理上海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韩乙四哈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韩乙四哈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汇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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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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