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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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春香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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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32087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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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7-08 |
2 |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春香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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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32085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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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7-08 |
3 |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夏金林其他案由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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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1610号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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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2020-12-17 |
4 |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段朝华其他案由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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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1557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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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12-17 |
5 |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凤其他案由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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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1558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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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12-17 |
6 |
卢涛与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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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92民初23996号 |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
当事人-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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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19-10-30 | 2020-08-24 |
7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瑞祥针织内衣厂、深圳爱琳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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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财保2987号 | - |
申请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瑞祥针织内衣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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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7-11 | 2019-12-30 |
8 |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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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92民初1507-1520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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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19-05-21 | 2020-04-22 |
9 |
被上诉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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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73民终28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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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2019-05-08 | 2019-07-27 |
10 |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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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92民初284、286、298-305、314-316、31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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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 | 2019-03-25 | 2019-05-0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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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105执保1712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哈媒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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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171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哈媒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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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保1712号黑龙江哈媒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哈媒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1712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2245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540566952021-09-1815:13:26:0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1)粤0105执保1712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哈媒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黑龙江哈媒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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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
2 |
(2021)粤0192民初15414-15416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李旭名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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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92民初15414-15416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旭名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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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1)粤0192民初15414-15416号李旭名:本院受理的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李旭名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三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简易程序转普通独任制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以销售方式侵犯原告粤作登字-2020-F-00002248、-2020-F-00002250、-2020-F-00011471号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2.判令被告立即销毁一切侵犯原告著作权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产品库存;3.三案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被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赔偿经济损失120000元,合理费用11229.9元,以上合计131229.9元(15414号案)。赔偿经济损失100000元,合理费用11224.8元,以上合计111224.8元(15415号案)。赔偿经济损失80000元,合理费用11229元,以上合计91229元(15416号案);4.判令被告承担本三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八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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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
3 |
(2021)粤0304执异718号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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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异718号 | - |
当事人-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瑞祥针织内衣厂 深圳爱琳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花扬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爱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爱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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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异718号深圳爱琳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杨勋忠金琳、广州爱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爱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花扬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申请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瑞祥针织内衣厂申请追加金琳、广州爱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爱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花扬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19)粤0304执29885号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听证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各一份、证据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各五份,听证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0时30分,听证地点需在听证前二十分钟前往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上传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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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4 |
(2020)粤0111民初30094号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素平、广州市木朵时尚服饰有限公司、广州信步鞋业有限公司、广州凯哒建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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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1民初30094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信步鞋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木朵时尚服饰有限公司 刘素平 广州凯哒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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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30094号广州信步鞋业有限公司、广州凯哒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素平、广州市木朵时尚服饰有限公司、广州信步鞋业有限公司、广州凯哒建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1民初300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本案起诉;本案受理费4117.25元,由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联系人:黄敏电话:020-83008382、83008274538909972021-04-2516:26:32:700(2020)粤0111民初30094号原告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素平、广州市木朵时尚服饰有限公司、广州信步鞋业有限公司、广州凯哒建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广州市,有限公司,时尚,公告,集团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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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5 |
5 |
(2021)粤0105执保415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鹏知识产权与竞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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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415号 | -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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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保415号刘鹏: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鹏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415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410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8782012021-04-1616:28:53:295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1)粤0105执保415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鹏知识产权与竞争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刘鹏: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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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6 |
(2021)粤0105执保206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仁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杨圆圆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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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206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仁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杨圆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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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保206号中山仁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杨圆圆: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仁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杨圆圆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206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83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7935592021-02-1017:12:41:575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1)粤0105执保206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仁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杨圆圆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中山仁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杨圆圆: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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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
7 |
(2021)粤0105执保132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圆圆其他案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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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132号 | -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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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保132号杨圆圆: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圆圆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132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30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7987232021-02-1916:17:57:489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1)粤0105执保132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圆圆其他案由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杨圆圆: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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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
8 |
(2020)粤0105执保2244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段朝华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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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2244号 | -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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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保2244号段朝华: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段朝华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执保2244号【原案号(2020)粤0105财保95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7537352021-01-1415:08:41:177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0)粤0105执保2244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段朝华财产保全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段朝华: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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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
9 |
(2020)粤0105执保2245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钟涛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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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2245号 | -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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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保2245号钟涛: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钟涛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执保2245号【原案号(2020)粤0105财保950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7537372021-01-1415:08:44:233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0)粤0105执保2245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钟涛财产保全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钟涛: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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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
10 |
(2020)粤0105执保2246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春香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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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2246号 | - |
原告- 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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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保2246号孙春香: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春香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执保2246号【原案号(2020)粤0105财保94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7537252021-01-1415:08:25:415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0)粤0105执保2246号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春香财产保全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孙春香: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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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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