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龙公(八)行罚决字[2021]00554号 | 龙泉市公安局八都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2日,外来务工人员吴建华由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指派到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埠头萤石矿上班,后该单位一直未将吴建华的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后于2021年5月7日被我局民警当场查获。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应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21-05-07 | 详情 |
2 | 苍应罚字〔2019〕第67号 | 温州市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苍应急罚〔2019〕67号当事人: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093370472Y,法定代表人:郑书莉,住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都市御园14幢2701-2 收起
...
展开
|
2019-07-10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