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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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光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美桔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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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481民初21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光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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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法院 | 2020-04-30 | 2020-05-15 |
2 |
刘昕与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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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91执5839号之一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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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3-30 | 2020-04-09 |
3 |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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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执15号之一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申请执行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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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3 | 2020-01-02 |
4 |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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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执15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申请执行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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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3 | 2019-12-31 |
5 |
新疆桑欧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与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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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执复62号 | - |
复议申请人-新疆桑欧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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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1-25 | 2019-12-10 |
6 |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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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01执异109号 | - |
异议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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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09 | 2019-12-03 |
7 |
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与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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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3民初125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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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人民法院 | 2019-08-26 | 2019-08-28 |
8 |
1365刘昕与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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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91民初1365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刘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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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5-16 | 2019-08-12 |
9 |
姜小莉与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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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91执4024号之一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姜小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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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4-12 | 2019-04-22 |
10 |
李圣杰与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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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91执4025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李圣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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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4-12 | 2019-04-22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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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苏0591执5839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2-16 | 详情 |
2 | (2018)苏0591执4073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10-16 | 详情 |
3 | (2018)苏0591执4032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10-15 | 详情 |
4 | (2018)苏0591执4025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10-15 | 详情 |
5 | (2018)苏0591执4024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10-15 | 详情 |
6 | (2018)苏0505执1380号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2018-05-2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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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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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705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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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7055号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归还原告2017年1月17日借款借据对应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偿付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的利息193443.47元(包括期内利息185358.34元、逾期复利1016.38元、逾期罚息7068.75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归还2017年1月19日借款借据对应的借款本金700万元,并偿付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的利息134852.07元(包括期内利息130848.1元、逾期复利705.22元、逾期罚息3298.75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归还2017年1月20日借款借据对应的借款本金815261.57元,并偿付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的逾期罚息9604.8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罚息。(上述共计18153161.91元)2、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律师费349431.62元;3、被告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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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1 |
2 |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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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4002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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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4002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20000元、租金730元,合计20730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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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
3 |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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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4001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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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4001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16000元、租金1328元,合计17328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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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
4 |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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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4000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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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4000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60000元、租金4365元,合计64365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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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
5 |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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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91民初3999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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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3999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50000元、租金1825元,合计51825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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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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