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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望云路88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1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1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税一稽罚[2019]431 绍兴市税务局

    违法事实:违法事实:1、收受2018年9月7日重庆南瑟雨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050001800104,发票号码02962448—02962449,总金额98543.69元,总税额1456.31元,总价税合计100000.00元;2、收受2018年9月11日镇江鸿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32001800204,发票号码06871552,金额39611.65元,税额1188.35元,价税合计40800.00元;3、收受2018年9月7日重庆太同旭酒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050001800104,发票号码02939805—02939806,金额97087.38元,税额2912.62元,价税合计100000.00元;4、收受2018年12月25日太原润巨贵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14001800104,发票号码15749173,金额87378.64元,税额2621.36元,价税合计90000.00元;5、收受2019年3月27日长沙当丁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43001900104,发票号码10801204,金额45631.07元,税额1368.93元,价税合计47000.00元。合计收受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7份,票面金额368252.43元,税额9547.57元,价税合计377800.00元。成本已结转,已于2019年9月至11月作纳税调整。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取得7份机打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处以2万元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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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8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1

    序号 登记编号 出质人 质权人 出质股权数额 状态 股权出质日期
    1 52052420180000000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300万元 无效 2018-08-08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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