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新公(七)行罚决字[2016]11594号 | 新昌县县公安局 |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班的外来务工人员胡颖斌、章佩于2014年进入该公司上班,其二人办理的临时居住证于2016年09月15日过期注销,之后胡颖斌、章佩仍在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班,但该公司未将胡颖斌、章佩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登记办理临时居住证件,2016年09月20日被七星派出所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昌县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