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商睢市监食罚字【2020】XC-0034号 | 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2.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10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0-08-04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