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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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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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1执15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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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0-03-27 | 2020-05-12 |
2 |
广州粤宁汇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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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1执151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粤宁汇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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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0-03-27 | 2020-05-12 |
3 |
朱某梅与叶某、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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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朱某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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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8-29 | 2019-12-30 |
4 |
广州粤宁汇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叶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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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765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粤宁汇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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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19-08-26 | 2020-01-03 |
5 |
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叶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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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1民初76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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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19-08-26 | 2020-01-03 |
6 |
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叶高借款合同纠纷(9177)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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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13民初2149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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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25 | 2021-04-02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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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渝0113执4404号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20 | 详情 |
2 | (2020)粤0111执1519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15 | 详情 |
3 | (2020)粤0111执1518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1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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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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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朱承梅 被告- 叶高 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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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之一叶高、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朱承梅诉被告叶高、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无法向你们送达(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民事判决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叶高、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承梅偿还借款本金331100元及利息5805.59元、违约金6476.86元(利息按年利率10%标准暂自2018年9月6日起计算至2018年11月9日,违约金按年利率14%标准暂自2018年9月19日起计算至2018年11月9日;其余利息及违约金以本金3311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0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叶高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朱承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朱承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46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11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6449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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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
2 |
(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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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朱承梅 被告- 叶高 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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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6017号叶高、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承梅诉被告叶高、广州市久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16时0分,请在开庭前十五分钟到本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开庭地点,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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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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