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欧赛电子

    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区
    • 简介:-
    • 行政处罚 7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浙统罚决字〔2020〕030号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统罚决字〔2020〕030号 当事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区法定代表人:沈行素 收起

    ... 展开
    2020-09-18 详情
    2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688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H2125的车辆,于2019年12月07日17时06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2黄泽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0.4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2.43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12-27 详情
    3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155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G6236的车辆,于2019年08月28日16时0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2黄泽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0.9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2.90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2019-09-17 详情
    4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157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G6236的车辆,于2019年09月12日16时08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2黄泽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0.0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2.0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2019-09-17 详情
    5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156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G6236的车辆,于2019年09月10日20时46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2黄泽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19.8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1.8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2019-09-17 详情
    6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153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G6236的车辆,于2019年07月14日09时05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2黄泽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0.8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2.80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2019-09-17 详情
    7 浙绍公路(非)罚〔2019〕010101154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DG6236的车辆,于2019年08月16日11时49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1512黄泽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21.0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吨,该车超限3.0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欧赛电子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2019-09-17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