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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灿瑞置业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11号3幢30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0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周凤兰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渝0113民初359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周凤兰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6-21
    2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与吴雪梅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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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2773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6-21
    3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潘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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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08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3-03 2021-03-11
    4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曾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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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07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3-03 2021-03-11
    5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白娇黄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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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8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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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2-02 2021-03-11
    6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陈先丽申丽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渝0113民初10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2-02 2021-03-03
    7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与吴雪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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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30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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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1-20 2021-02-22
    8

    唐道华与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重庆美联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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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13民初1575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唐道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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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0-12-21 2020-12-28
    9

    陈先丽申丽红与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重庆美联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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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13民初1575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申丽红
    陈先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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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01
    10

    孙凌云与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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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13民初8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孙凌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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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0-09-17 2020-09-28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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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G61 2018-10-28
    2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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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G61 2018-10-28
    3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重庆市华秦张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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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版 2018-06-20
    4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重庆市华秦张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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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版 2018-06-20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2)渝0113执328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2-01-10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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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当事人- 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四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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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四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共同连带地向原告支付违约股权转让对价款,包括投资本金123,295,890.41元,截至2021年6月7日的投资收益97,945,465.04元,以及以123,295,890.41元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16%的标准,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完成支付之日止的投资收益(暂计至2021年7月14日,合计为1,999,758元);二、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由本案四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11月30日9时在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严耿斌。现一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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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0
    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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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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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原告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以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民初1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为:准许原告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359,361.94元,减半收取计679,680.9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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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5
    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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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当事人- 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四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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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四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共同连带地向原告支付违约股权转让对价款,包括投资本金123,295,890.41元,截至2021年6月7日的投资收益97,945,465.04元,以及以123,295,890.41元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16%的标准,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完成支付之日止的投资收益(暂计至2021年7月14日,合计为1,999,758元);二、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由本案四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11月30日9时在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严耿斌。现一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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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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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民初206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当事人- 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四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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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民初206号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乾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重庆炀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四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共同连带地向原告支付违约股权转让对价款,包括投资本金123,295,890.41元,截至2021年6月7日的投资收益97,945,465.04元,以及以123,295,890.41元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16%的标准,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完成支付之日止的投资收益(暂计至2021年7月14日,合计为1,999,758元);二、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由本案四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11月30日9时在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严耿斌。现一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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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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