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市国土发﹝2019﹞5-1号 |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 |
1.责令该公司一年内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办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手续。2.对擅自改变35010.4平方米土地用途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525156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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