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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9号楼31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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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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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13 2021-08-18
    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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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402民初2578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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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2021-05-13 2021-07-05
    3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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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执1611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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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0-12-29
    4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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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执1601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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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09-28 2020-12-02
    5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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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执1601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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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09-28 2020-10-10
    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庆、陈色琴、谭爱武、成都水晶球睿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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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成都水晶球睿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谭爱武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陈色琴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贵
    柯宗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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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30 2020-12-29
    7

    广东四海里程科技有限公司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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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202民初142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四海里程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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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0-06-29 2020-12-1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粤1202民初142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四海里程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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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G77 2020-07-23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1202执3987号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0-30 详情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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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李庆红 陈色琴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庆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谭爱武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宗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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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改判一审判决第一项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20年7月14日的利息为8417213.42元,罚息为125925元,复利为119877.81元;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9月21目的利息为3888466.67元,罚息为372300元,复利以欠付利息、罚息、复利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95%计算为267306.91元;从2020年9月22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8月26日),罚息以3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为30842500元,复利以欠付利息、罚息、复利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95%计算为4527019.98元);2.上诉人支付的律师费25万元由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承担;3.本案上诉费用由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共同承担。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改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银行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的四倍;2、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由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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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2

    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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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李庆红 陈色琴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庆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谭爱武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宗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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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粤01民初1011号之三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1民初1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7月14日的利息为8417213.42元、罚息为125925元、复利为119877.81元;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的利息为3888466.67元、罚息为372300元、复利以8417213.4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从2020年9月22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罚息以3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复利以12305680.0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二、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承责后,有权向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三、当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当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85115元,由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负担1283元,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共同负担15838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共同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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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0
    3

    (2021)粤0112民初2701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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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张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耀 柯宗贵 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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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01号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请求判令中经电子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19024《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49424999.95元,名义货价1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4054871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49424999.95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西咸蓝盾公司承担原告支付的公证费2826元、律师服务费85714元;4、请求判令蓝盾股份公司、中经公司、西咸蓝盾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七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承办法官:李娜电话020-83009902书记员:廖茜茹电话020-83009831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黄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政编码:510700540308942021-08-2620:50:30:772(2021)粤0112民初2701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请求,原告,逾期,送达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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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5
    4

    (2021)粤0112民初2699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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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69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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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699号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请求判令西咸蓝盾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1903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22512501.44元,名义货价1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2277543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22512501.44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西咸蓝盾公司承担原告支付的公证费2826元、律师服务费85714元;4、请求判令蓝盾股份公司、中经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承办法官:李娜电话020-83009902书记员:廖茜茹电话020-83009831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黄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政编码:510700540308872021-08-2620:50:27:998(2021)粤0112民初2699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请求,原告,逾期,送达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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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5
    5

    (2021)粤0112民初2704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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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张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贵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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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04号张越: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19070《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人民币15719631.67元,名义货价人民币1000元;2、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2341118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15719631.67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支付公证费人民币2826元、律师服务费人民币85714元;4、请求判令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刘鑫(法官):83009883;蓝凡歆(书记员):83009982。540279832021-08-2417:10:15:209(2021)粤0112民初2704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原告,请求,送达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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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6

    (2021)粤0112民初2703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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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张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贵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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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03号张越: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20006《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人民币7353717元,名义货价人民币1000元;2、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731081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7353717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支付公证费人民币2826元、律师服务费人民币85714元;4、请求判令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刘鑫(法官):83009883;蓝凡歆(书记员):83009982。540279722021-08-2417:10:13:909(2021)粤0112民初2703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请求,原告,有限公司,送达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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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7

    (2021)粤0112民初2702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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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贵 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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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02号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19025《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人民币14693750元,名义货价人民币1000元;2、请求判令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750391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14693750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支付公证费人民币2826元、律师服务费人民币85714元;4、请求判令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刘鑫(法官):83009883;蓝凡歆(书记员):83009982。540279712021-08-2417:10:12:509(2021)粤0112民初2702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请求,送达,原告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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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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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5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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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2民初270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张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柯宗贵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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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2705号张越:本院受理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编号为KXCHZ201907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人民币22054921.14元,名义货价人民币1000元;2、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2795965元,及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未付租金22054921.14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最终金额计算至全部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及其逾期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支付公证费人民币2826元、律师服务费人民币85714元;4、请求判令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刘鑫(法官):83009883;蓝凡歆(书记员):83009982。540279842021-08-2417:10:16:413(2021)粤0112民初2705号原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柯宗贵、柯宗耀、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华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张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原告,请求,送达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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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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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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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李庆红 陈色琴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柯宗庆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柯宗耀 谭爱武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宗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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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之二柯宗庆、谭爱武、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1民初1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7月14日的利息为8417213.42元、罚息为125925元、复利为119877.81元;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的利息为3888466.67元、罚息为372300元、复利以8417213.4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从2020年9月22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罚息以3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复利以12305680.0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95%计算);二、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承责后,有权向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三、当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当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85115元,由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负担1283元,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共同负担15838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共同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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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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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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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陈色琴 柯宗庆 柯宗贵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李庆红 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宗耀 谭爱武 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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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011号之一柯宗庆、谭爱武、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柯宗庆、谭爱武、柯宗贵、陈色琴、柯宗耀、李庆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1民初1011号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本院新审判大楼第八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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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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