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新好农牧

    来宾新好农牧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广西黎塘监狱第十三监区5(N)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来兴环罚字〔2021〕20号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桂环规范〔2020〕17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将该案相关个性裁量基准、共性裁量基准和修正裁量基准的裁量等级数值代入裁量公式,计算出与违法行为情节、后果相匹配的处罚金额。你公司违法行为裁量公式计算得到的处罚金额为697181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第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六保”、“六稳”等国家或者自治区宏观形势和政策要求,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可以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上、下浮30%以内执行,但不得超出法定的处罚幅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社王弄养殖场处罚金额下浮30%执行,得出处罚金额为488026.7元,即对你公司社王弄养殖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零贰拾柒元(¥488027.00)。 收起

    ... 展开
    2021-08-20 详情
    2 来兴环罚字〔2021〕19号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桂环规范〔2020〕17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将该案相关个性裁量基准、共性裁量基准和修正裁量基准的裁量等级数值代入裁量公式,计算出与违法行为情节、后果相匹配的处罚金额。你公司违法行为裁量公式计算得到的处罚金额为697181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第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六保”、“六稳”等国家或者自治区宏观形势和政策要求,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可以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上、下浮30%以内执行,但不得超出法定的处罚幅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古福弄养殖场处罚金额下浮30%执行,得出处罚金额为488026.7元,即对你公司古福弄养殖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零贰拾柒元(¥488027.00)。 收起

    ... 展开
    2021-08-20 详情
    3 兴国土资行罚字[2018]124号 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局

    - 收起

    ... 展开
    -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