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淳(消)行罚决字〔2019〕0094号 | 淳安县县公安局 |
现查明位于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333号(营业执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镇曙光路66号)的杭州千岛湖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杭州千岛湖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将罚款交淳安县内农商行(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各网点浙江政务服务网app、银联钱包app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8月12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8-12 | 详情 |
2 | 淳市管青罚处字〔2017〕24号 |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
- 收起
...
展开
|
2017-06-12 | 详情 |
3 | 淳公(消)行罚决字〔2017〕0129号 | 淳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杭州千岛湖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一号厂房内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杭州千岛湖野娇娇食品有限公司一号厂房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将一号厂房停止使用,并在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淳安支行(帐号:0140503003)。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淳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4月25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