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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美特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1-44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阳彪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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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8执5345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申请执行人-降维空间(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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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6-29
    2

    降维空间(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阳彪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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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京0108民初53753号 合同纠纷

    原告-降维空间(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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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0-09-23 2020-12-29
    3

    熊某与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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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06民初30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熊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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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4-10 2020-10-26
    4

    徐玉堂与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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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琼0106民初18812号 合同纠纷

    原告-徐玉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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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12-13 2019-12-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琼0108执3506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5-25 详情
    2 (2021)京0108执5345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01 详情
    3 (2021)琼0108执1068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2-02 详情
    4 (2021)琼0108执422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1-13 详情
    5 (2021)琼0108执289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1-08 详情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琼0108执3506号失信限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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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3506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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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3506号之一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钟珍和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你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地址不详,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0108执3506号失信决定书,决定书中载明:将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8执3506号限制消费令,本院依法对你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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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9
    2

    (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阳彪(民事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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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陈胜坤 罗娟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阳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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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阳彪:本院受理原告陈胜坤、罗娟诉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阳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陈胜坤、罗娟与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签订《房屋托管代理合同》。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腾出位于海口市南宝路欣安花园B座第19层1906(C)号房屋(房产证编号:HJ007131)。二、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应向原告陈胜坤、罗娟支付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的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22550元(押金4100元从中抵扣)。三、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应向原告陈胜坤、罗娟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150元。四、被告阳彪对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陈胜坤、罗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20元,由两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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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0
    3

    (2021)琼0108执1068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公告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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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1068号 -

    当事人-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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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1068号之一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你司诉讼费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8执1068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将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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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5
    4

    (2021)琼0108执1068号一书一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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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1068号 -

    当事人-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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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1068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讼费一案中,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0108执10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50元。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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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2
    5

    (2021)琼0108执422诉讼费通知书、失信、限消公告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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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4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孙胜利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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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422号之一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胜利与被执行人你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公告送达(2021)琼0108执422号之一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45元。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8执422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将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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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5
    6

    (2021)琼0108执289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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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28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王儿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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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289号之一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儿与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地址不详、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0108执289号失信、限制消费令,通知书如下:一、对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二、将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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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4
    7

    (2020)琼0108民初14194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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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陈胜坤 罗娟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阳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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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阳彪:本院受理原告陈胜坤、罗娟诉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阳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副本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签订的《房屋托管代理合同》,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腾出位于海口市南宝路欣安花园B座第19层1906(C)号房屋(房产证编号:HJ007131)。2、请求判令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2019年10月到2020年10月的房屋租金共计22550元(2020年11月至被告实际腾出之月按照合同约定每月2050元支付)。3、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取的押金4100元归原告所有。4、请求判令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50元。5、请求判令被告阳彪对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本院定于2021年5月18日8时3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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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1
    8

    (2020)琼0108民初14194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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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陈胜坤 罗娟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阳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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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8民初14194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阳彪:本院受理原告陈胜坤、罗娟诉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阳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副本等。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签订的《房屋托管代理合同》,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腾出位于海口市南宝路欣安花园B座第19层1906(C)号房屋(房产证编号:HJ007131)。2、请求判令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2019年10月到2020年10月的房屋租金共计22550元(2020年11月至被告实际腾出之月按照合同约定每月2050元支付)。3、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取的押金4100元归原告所有。4、请求判令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50元。5、请求判令被告阳彪对被告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本院定于2021年4月23日8时30分在本院(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52号)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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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9

    (2021)琼0108执289号一书一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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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28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王儿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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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289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儿与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0108执2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退还押金3600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计);三、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暂计)。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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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
    10

    (2021)琼0108执422号一书一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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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琼0108执4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孙胜利 被告- 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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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8执422号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胜利与被执行人海南格美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琼0108执4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房屋租金9100元及利息损失(另计);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3900元;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计);四、向本院缴纳执行费95元(暂计)。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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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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