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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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14000191号 |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二条第三阶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二条,决定给予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2018年5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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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14000192号 |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市场)占用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条第五阶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条,决定给予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2018年5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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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14000193号 |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五楼办公区域(使用性质:办公)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且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阶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阶次,决定给予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2018年5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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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14000194号 |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一第三阶次,决定给予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2018年5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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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14000190号 |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市场)部分商铺内吊顶使用可燃装修材料,2018年4月17日进行复查,仍未整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四百八十一条第一阶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四百八十一条,决定给予杭州四季青苏杭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2018年5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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