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英斯贝克

    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30号办公1114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1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青北市监检处字〔2020〕158号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之规定,构成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百三十三、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一)处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二)裁量标准1.【一般】(1)违法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2.主动追回已出具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或积极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影响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一般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认真改正错误消除影响。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收起

    ... 展开
    2020-07-04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