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淮阴环行罚字[2020]26号 | 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0日内完成暂存点危险废物申报及处置工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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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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