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淳(消)行罚决字〔2020〕0003号 | 淳安县县公安局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8号的淳安县千岛湖茶叶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强)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八条,决定给予淳安县千岛湖茶叶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淳安县内农商行(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各网点、浙江政务服务网app、银联钱包app或支付宝扫描二维。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14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1-14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