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大国土资罚(2018)140号 |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 |
1、责令贵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对非法占地743470.384平方米(1115.2亩)的行为,耕地按每平方米11.00元、非耕地按每平方米3.00元处罚计算,共处以罚款5783388.92元(伍佰柒拾捌万叁仟叁佰捌拾捌元玖角贰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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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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