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长双市监行处字〔2021〕101号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
2021年4月20日,本局接到《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违法案件交办单》,监测到“国信南山”利用户外设施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案件交办本局处理。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当事人委托长春市博世虹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长春亚细亚商厦户外LED电子屏,发布含有“住南山读东师享优质教育千亿城市副中心低密安居选南山”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广告费用1.6万元。2021年4月,长春多家开发商借学区噱头卖房被央视曝光、被新华社点名。当事人因发布类似内容的房地产违法广告,曾于2019年8月19日被本局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同时当事人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十三条“(七)、《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二章“分则”第二节以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拟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1-06-25 | 详情 |
2 | 长房处罚【2020】01号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警告、3万元处罚 收起
...
展开
|
2020-06-23 | 详情 |
3 | 长双市监行处[2019]1号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
03|罚款;01|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收起
...
展开
|
2019-09-02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