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孙力超、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孙力超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刘增祥、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增祥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李益辉、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益辉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郑文涛、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郑文涛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姜瑞波、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姜瑞波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刘振芳、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振芳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田翠芳、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田翠芳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范现辉、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范现辉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李冬生、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冬生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杨令波、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杨令波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冀0133执324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2 | (2020)冀0133执325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3 | (2020)冀0133执322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4 | (2020)冀0133执327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5 | (2020)冀0133执320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6 | (2020)冀0133执321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7 | (2020)冀0133执329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8 | (2020)冀0133执319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2 | 详情 |
9 | (2020)冀0133执318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1 | 详情 |
10 | (2020)冀0133执317号 | 赵县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冀0133执328号贾立明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贾立明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贾立明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拘传票。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起
...
展开
|
2020-05-26 |
2 |
(2020)冀0133执325号姜瑞波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姜瑞波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瑞波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生效的赵县人民法院(2019)冀0133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收起
...
展开
|
2020-05-20 |
3 |
(2020)冀0133执322号刘振芳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2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刘振芳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振芳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生效的赵县人民法院(2019)冀0133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收起
...
展开
|
2020-05-20 |
4 |
(2020)冀0133执317号李瑞霞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1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李瑞霞 当事人-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旺棣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瑞霞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要求你履行(2019)冀0133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9)冀0133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18 |
5 |
(2020)冀0133执321号刘新娟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1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刘新娟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新娟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拘传票。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16 |
6 |
(2020)冀0133执327号李冬生申请河北旺棣房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7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李冬生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冬生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拘传票。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起
...
展开
|
2020-05-16 |
7 |
(2020)冀0133执324号杨令波申请河北旺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范现辉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范现辉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地址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拘传票。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起
...
展开
|
2020-05-14 |
8 |
(2020)冀0133执318号范现辉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18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范现辉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范现辉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地址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来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失信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拘传票。领取后3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未到场及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起
...
展开
|
2020-05-14 |
9 |
(2020)冀0133执326号孙力超申请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133执32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孙力超 当事人-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旺棣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力超与被执行人河北旺棣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要求你履行(2019)冀0133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3执3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9)冀0133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13 |
10 |
(2019)冀0133民初1295号田翠芳诉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133民初1295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田翠芳 被告-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田翠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33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韩村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书主要内容:一、原告田翠芳与被告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达成的口头房屋预售合同无效。二、被告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田翠芳房屋认购金50000元、赔偿利息损失24600元(利息损失计算至2019年9月30日,以后利息损失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15%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田翠芳要求被告戎桂新返还房屋认购金及赔偿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64元,由被告河北旺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9-12-1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