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金钒能源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道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1栋C座7A
    • 简介:-
    • 法律诉讼 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与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甘民终24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7-28 2021-09-03
    2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执2216号之四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7 2020-12-08
    3

    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457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11 2020-12-08
    4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能阿克塞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738号之二 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10 2020-12-08
    5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能桑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民终17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能桑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24 2019-06-26
    6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民终259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11-30 2019-01-08
    7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能桑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民辖终784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3-29 2017-12-22
    8

    02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图门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547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5-07-03 2018-12-30
    9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图门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547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5-05-26 2018-12-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执738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19-03-05 详情
    2 (2019)粤03执457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19-01-31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异685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异68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异685号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粤03执2216号]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经审查,作出(2020)粤03执异68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准许异议人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申请。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异685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0-12-21
    2

    (2019)粤03执73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738号 合同纠纷

    被告- 中能阿克塞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738号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能阿克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深中法商初字第24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7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19-03-13
    3

    (2019)粤03执45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45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能阿克塞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57号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能阿克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深中法商初字第24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9-02-14
    4

    (2018)粤03执221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执221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执2216号深圳市金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8)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010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执22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8-10-1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