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丹市监处字〔2020〕30号 |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令你公司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依法扣押的36袋南丹巴平米(有机大米);二、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0-09-03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