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苏土相罚[2018]17号 | 苏州市国土局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166.5㎡。2.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的罚款,计166.5×10=1665元人民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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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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