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税稽罚[2019]40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
违法事实:你单位2016年-2018年将发放给员工的超市卡、烟酒等福利563000元列支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其中2016年列支140000元,2017年列支200000元,2018年列支223000元,未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上追缴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05661.69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2830.85元。 收起
...
展开
|
2019-05-28 | 详情 |
2 | 滨城法罚字[2018]第21002786号 | 滨江区城管执法局 |
2018年06月19日15时35分,当事人杭州绿九滨闻置业有限公司在滨江区诚品路柳岸晓风工地东侧施工时,将施工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面积长2米,宽1米,面积约2平方米,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处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区建设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