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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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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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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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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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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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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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 |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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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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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5 |
罗国强、李卫平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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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李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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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6 |
临沧盛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业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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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异议人-临沧盛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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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 |
临沧源鑫电力有限公司与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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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临沧源鑫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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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8 |
云南云塔投资有限公司与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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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云南云塔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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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9 |
罗国强、李卫平等与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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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李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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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0 |
临沧市业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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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临沧市业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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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15)临中法执恢字第00001号 |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部分未履行 | 2015-05-13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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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民初1184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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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电动机欠款91100元及因逾期支付应向原告支付的罚金77500元,金额合计168600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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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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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民初1184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耿马福荣发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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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电动机欠款904400元及因逾期支付应向原告支付的罚金64600元,金额合计969000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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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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