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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人商业

    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圣苑北街66号506-507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西公(三)行罚决字[2021]01689号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10日我局民警在杭州市西湖区同人精华大厦3号楼9-11层对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挂名:同人精华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汤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责令该单位三日内改正。2021年4月8日上午9时许我局民警再次对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仍未按规定登记1018房间内旅客何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该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构成违反《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旅馆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伍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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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9 详情
    2 杭西公(三)行罚决字[2020]03861号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5月24日我局民警在杭州市西湖区同人精华大厦3号楼9-11层对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挂名:同人精华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罗维丹的有效身份信息,责令该单位三日内改正。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许我局民警再次对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仍未按规定登记8901房间内旅客胡艳雯的有效身份信息。该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构成违反《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旅馆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伍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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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1 详情
    3 杭西公(三)行罚决字[2020]01351号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月18日我局民警在杭州市西湖区同人精华大厦3号楼1101室对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挂名:同人精华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郑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责令该单位三日内改正。2020年3月29日上午9时许我局民警再次对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仍未按规定登记1010房间内旅客万某某的有效身份信息。该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构成违反《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旅馆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同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伍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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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9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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