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三公开发(社)行罚决字【2017】10030号 | 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对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以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罚款壹万元。 收起
...
展开
|
2018-12-27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