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湖运政罚〔2021〕1417 |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
2021年3月23日9时05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长兴县小浦镇长兴施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经查发现:长兴施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并已在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通过检查公司各项台账发现,该公司对维修车辆的送修人身份证明、车辆牌号、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以及承修项目等都无规范记录。长兴县小浦镇长兴施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其行为机动车维修单位未建立维修车辆登记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
展开
|
2021-03-29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