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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禾

    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06幢1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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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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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苏0591民初47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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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G34 2020-07-05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苏0591执1231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2-24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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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91民初47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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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苏0591民初473号原告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工业园区瑞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591民初473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联系人:郭孝玲电话:0512-66603421邮寄样报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401办公室邮政编码:2151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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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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