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乐融致新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层217-218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540
    • 法院公告 5
    • 失信被执行人 4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54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73民初654号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5-20 2021-09-01
    2

    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与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4民初8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虹日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2 2021-08-24
    3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与竹昌精密冲压件(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民申16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31 2021-04-07
    4

    竹昌精密冲压件(上海)有限公司与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105民初12874号

    原告-竹昌精密冲压件(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7-06
    5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权属、侵权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01执53号之一 委托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4-07
    6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权属、侵权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01执53号 知识产权

    申请执行人-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4-06
    7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上海仙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03民终3842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4-28
    8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民终21号 -

    上诉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23 2021-04-01
    9

    深圳市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LetvZhiXinInvestment(HK)Limited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财保15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LetvZhiXinInvestment(HK)Limited
    深圳市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8 2021-05-28
    10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3民初2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7 2021-05-18

    法院公告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京73民初1918号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告-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 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G32 2020-02-27
    2 (2017)京73民初1918号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告-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云计算机有限公司 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G90 2019-09-22
    3 (2018)京0105民初2346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G19 2018-04-24
    4 - 劳动争议

    原告-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 钮海霞 北京瑞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06 2017-10-17
    5 - 劳动争议

    原告-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 白宝亮 北京瑞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G06 2017-10-17

    失信被执行人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津02执914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7-01 详情
    2 (2020)京0105执1384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6-02 详情
    3 (2019)沪0115执3364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2-13 详情
    4 (2018)京7101执183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6-20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裁判文书——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9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2年2月20日 收起

    ... 展开
    2022-02-20
    2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9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0日 收起

    ... 展开
    2022-02-20
    3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本部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8月4日 收起

    ... 展开
    2021-08-04
    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9895号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视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第三人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4楼)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27日 收起

    ... 展开
    2021-07-27
    5

    关于原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一案的公告 收起

    ... 展开
    - -

    原告-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事人-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予以公告。联系人:胡庆东民一庭审判员联系电话:025-83522953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特此公告!附:民事起诉状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民事起诉状原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住所地在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法定代表人:陆惜春,该委员会秘书长。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层217-218室。法定代表人:毛丙龙,该公司执行董事。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在销售带有开机广告功能的智能电视时以显著的方式提示或告知消费者其产品存在开机广告;二、依法判决被告为其销售的带有开机广告功能的智能电视提供一键关闭开机广告的功能;三、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被告是“乐视TV”“Letv”“Letv超级电视”等品牌智能电视的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原告调查发现被告在其销售的上述品牌的智能电视产品中加载了开机广告功能。消费者打开智能电视后,会自动播放15秒左右的开机广告,但被告在销售相关产品时并未向消费者提示,相关广告也不能关闭。消费者普遍反映,相关开机广告降低了其观看电视的体验。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原告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被告发送了整改通知,并集中约谈了包括被告在内的智能电视经营者。经过集中约谈,多数智能电视经营者能够整改,但是被告并未积极整改。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被告未经消费者同意,通过互联网智能电视向消费者的住宅发送广告,且未提供一键关闭功能,违反了上述规定。相关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原告作为依法成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收起

    ... 展开
    2020-01-13
    6

    送达裁判文书——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沪0106民初1875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晶赞融宣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沪0106民初18753号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晶赞融宣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被告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沪0106民初18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共和新路3009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静安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7日 收起

    ... 展开
    2019-12-27
    7

    (2018)渝0112民初11924号 收起

    ... 展开
    (2018)渝0112民初119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唐晋川 被告- 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11924号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晋川与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399元;二、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4日14:00在本院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一审案件承办人:邹富奎联系电话:(023)67188959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9月03日上传日期:2018年09月03日 收起

    ... 展开
    2018-09-0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