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城法(直)罚字[2019]第21000224号 |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案件名称:杭州半山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案被处罚人姓名:杭州半山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半山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10月8日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87号城北大厦把商业用水用作杭政储出[2013]47号地块施工用水,该行为于2019年1月17日9:45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未能提供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审批手续,该行为后经我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予以查实。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该行为属擅自改变用水性质。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八)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收起
...
展开
|
2019-01-29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