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盐公(消)行罚决字〔2018〕0056号 | 海盐县县公安局 |
现查明海盐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对浙江龙瀛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新建厂房工程设计时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决定给予海盐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责令改正并在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海盐枣园路支行(账号:33001637135050008291011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海盐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6月4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6-04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