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 1 | 桐公(南)行罚决字[2019]50690号 | 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3月26日下午,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危险物品管控平台日常检查时发现,桐庐县城南街道尖端路XXX号的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的数量及流向信息行为,并未在购买后五日内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的桐庐县公安局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桐庐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19-03-26 | 详情 |
暂无严重违法
暂无股权出质
暂无土地抵押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