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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达建设

    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龙公(安)行罚决字[2021]00902号 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24日******集团有限公司与***建立劳动关系,后***在****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龙泉市**镇的国家电网线路工程工作至今,期间******集团有限公司未将***的身份信息报送至辖区派出所,于2021年8月2日被安仁派出所查获,******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或告知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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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详情
    2 龙公(安)行罚决字[2021]00560号 龙泉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22日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建立劳动关系,后**在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龙泉市**镇的国家电网线路工程工作至今,期间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将**的身份信息报送至辖区派出所,于2021年5月7日被安仁派出所查获,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或告知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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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7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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