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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泉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瑞峰一街1号201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36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8

    法律诉讼3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爱武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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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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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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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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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陶冶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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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确认纠纷

    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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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陶冶、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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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确认纠纷

    上诉人-陶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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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胡少维、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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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胡少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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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张世巍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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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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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苏玉玲与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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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苏玉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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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苏玉玲、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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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苏玉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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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黄桂何与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汇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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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黄桂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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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周玉燕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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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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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0184民初16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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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 2017-06-1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7民初3238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周玉燕、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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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7民初3238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周玉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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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民初3238号周玉燕: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周玉燕、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民初3238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周玉燕提供的位于从化市太平镇紫泉翠轩二期(自编70-100栋)96栋1层101房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3931813.76元范围内(本金3519152.18元,利息412661.58元,2017年6月28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年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后不停止计算,直至本息清偿日止)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周玉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10:30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539358752021-05-2413:38:55:489(2021)粤0117民初3238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周玉燕、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公告,周玉燕,被告,依法,诉讼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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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2
    2

    (2020)粤0117民初3432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燕及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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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7民初3432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周玉燕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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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7民初3432号周玉燕: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燕及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7民初34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9482.5元,由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缴纳的受理费19482.5元由本院依法退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太平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537157432020-12-1716:33:08:759(2020)粤0117民初3432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燕及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广州,公告,受理,裁定书,有限公司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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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7
    3

    (2020)粤0117民初3432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燕、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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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7民初3432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周玉燕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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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7民初3432号周玉燕: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燕、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7民初3432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原告对被告周玉燕提供的位于从化市太平镇紫泉翠轩二期(自编70-100栋)96栋1层101房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4020631.36元范围内(本金3519152.18元,利息501479.18元,利息自2017年6月28日开始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6月28日,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年计算,以后不停止计算,直至本息清偿日止)享有优先受偿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周玉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4日10:00在本院太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535298212020-09-0317:53:05:789(2020)粤0117民初3432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玉燕、第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公告,周玉燕,被告,诉讼,原告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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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3
    4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与被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沁芳世界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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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310号 质押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当事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沁芳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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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310号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沁芳世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与被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们保证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79法庭开庭审理。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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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30
    5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与被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保证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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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310号 质押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当事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沁芳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 保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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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310号深圳市沁芳世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与被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源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保证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等材料。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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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4
    6

    执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与朱方清、谭丽香、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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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17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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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1782号朱方清、谭丽香、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与你们(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17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6)穗仲案字第1387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们(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支付款项676636.35元(暂计);●交纳执行费9166.36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26795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报告财产令内容为:本院受理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行申请执行你们(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们(你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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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1
    7

    (2019)粤0117民初705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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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7民初705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曹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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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7民初705号曹阳: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原告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购房款2034596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付清购房款之日止,每日按未付购房款2034596元的0.01%标准计算)等】、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2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日524876162019-02-2114:26:35:0(2019)粤0117民初705号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依法,开庭,举证,公告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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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0
    8

    (2018)粤0117民初782号之二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家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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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17民初782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高家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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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民初782号之二高家豪: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家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7民初78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272.29元,由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524139222018-12-2414:57:42:864(2018)粤0117民初782号之二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家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裁定书,有限公司,送达,开发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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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4
    9

    (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二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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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17民初78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曹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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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二曹阳: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290.99元,由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524139162018-12-2414:57:43:652(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二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裁定书,有限公司,送达,开发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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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4
    10

    (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一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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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17民初78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曹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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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一曹阳: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3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524104482018-12-2016:37:36:388(2018)粤0117民初781号之一原告广州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曹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公告,原告,曹阳,开庭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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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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