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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09.111号一楼12座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江(消)行罚决字〔2021〕14000208号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查明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严家路418号的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绿地华家池印小区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八条之规定,该单位不属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决定给予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江干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0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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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8 详情
    2 杭税三稽罚[2020]480 杭州市税务局

    违法事实:1、该公司在合同中约定2017年12月31日交付房屋1486491366元(含税),其中已缴纳营业税收入为534358869元,差额部分952132497.00元(含税)未按规定申报销售收入,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预缴税款期末余额为80024704.24元。2、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7年度收取价外费用388195.00元(含税),未按规定申报纳税。3、截止2016年4月30日,该企业已收取应税营业收入608950560元,已申报缴纳应税营业收入589225505元,营业收入差额19725055元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该企业已于2017年4月自行补申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金及附加。上述营业收入共计19725055元存在税款滞纳行为。4、该企业2016年账载预收账款为1773017716元(其中,1-4月预收账款贷方余额为176481520元,5-12月预收账款贷方余额为1596536196元),因此计算当年度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账载金额为16969992182.86元,预计毛利额254548827.43元。而该企业在2016年所得税申报缴纳时,计算当年度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账载金额为1688588300.95元,预计毛利额253288245.14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465235.88元,需进行纳税调增1260582.29元,补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315145.57元。以上违法事实应补缴2016年5月预缴增值税3187.54元,2017年12月增值税45143234.43元,因截止2017年12月你单位预缴增值税的期末余额为80024704.24元,因此抵减2017年12月预缴增值税45146421.9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15145.57元(你单位已于2019年10月11日预缴企业所得税315145.57元)。综上,本次应缴税款不再另行补缴。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处以5000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决定:对追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57572.79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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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2 详情
    3 江综执罚字〔2018〕第0401041911060011号 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分(¥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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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6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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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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