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西管公(消)行罚决字〔2019〕17000007号 | 西湖风景名胜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虎跑山庄分公司(名称: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虎跑山庄分公司,营业场所:杭州市虎跑路34号,负责人:冯新)消防控制室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与《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九十八条,决定给予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虎跑山庄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吴山支行(01005500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风景名胜区大队 2019年2月20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2-20 | 详情 |
2 | 西管公(消)行罚决字〔2017〕17000030号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风景名胜区大队 |
现查明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虎跑山庄分公司(营业执照名称: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虎跑山庄分公司,营业场所:杭州市虎跑路34号,法定代表人:冯新)消防控制室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与《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九十八条,决定给予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虎跑山庄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吴山支行(0100550001)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风景名胜区大队 2017年7月7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