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嵊市监处字〔2019〕62号 |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和现行违规收费整改取消情况,建议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处全部违法所得1倍罚款,共计60884元罚款。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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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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