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绍越市监罚字〔2020〕330号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销售;2、处以罚款17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98元。 收起
...
展开
|
2020-09-14 | 详情 |
2 | 绍越市监罚〔2017〕256号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上,当事人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丹王”牌复合肥料货值金额为17500元,违法所得为250元。 收起
...
展开
|
2017-11-13 | 详情 |
3 | 绍越市监罚〔2017〕102号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责令停止销售;2、处以罚款3140元;3、没收违法所得260元。 收起
...
展开
|
2017-06-26 | 详情 |
4 | 绍市越农(肥料)罚决字〔2018〕第6号 | 越城区农水局 |
现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和《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元(20000.0元)整。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元(2000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