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台税二稽罚[2020]163 | 台州市税务局 |
违法事实:2015年11月份期间,你单位在向路桥钢材市场姓黄个体户购买原材料的形式取得由深圳市汇美品贸易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合计金额47008.55元。(详见下表):序号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货单位货物名称金额税额价税合计1109047212015-11-24深圳市汇美品贸易有限公司精密管9401.711598.2911000.002109047222015-11-24深圳市汇美品贸易有限公司精密管9401.711598.2911000.003109047232015-11-24深圳市汇美品贸易有限公司精密管9401.711598.2911000.004109047242015-11-24深圳市汇美品贸易有限公司精密管9401.711598.2911000.005109047252015-11-24深圳市汇美品贸易有限公司精密管9401.711598.2911000.00合计47008.557991.4555000.00上述这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已于取得的当月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造成抵扣当期少缴增值税合计7991.45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9.57元、少缴教育费附加239.74元、少缴地方教育附加159.8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合计4620.94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少缴增值税款金额60%的罚款,计金额4794.87元;你单位未按规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造成当期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9.57元的行为属偷税,拟处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款金额60%的罚款,计金额239.74元;你单位未按规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前列支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4620.94元的行为属偷税,拟处少缴企业所得税款金额的60%罚款,计金额2772.56元。 收起
...
展开
|
2020-09-17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